• 销售经理:刘经理,联系电话:15198273296  地址: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1号1801室
  • 销售经理:刘经理,联系电话:15198273296  地址: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1号1801室
最新动态DYNAMIC INFORMATION
热烈祝贺我司成为NVOCC成员

热烈祝贺我公司成为交通运输部批准的NVOCC成员



无船承运人

国际货运代理人进入运输领域,开展单一方式运输或多式联运业务时,由于与委托人订立运输合同,并签发运输单证(FCT、FBL等),对运输负有责任,因而已经成为承运人。但是,由于他们一般并不拥有或掌握运输工具,只能通过与拥有运输工具的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,由他人实际完成运输,这种承运人一般称为无船承运人。无船承运人在实际业务中只是契约承运人,而实际完成运输的承运人是实际承运人。

无船承运人业务范围

由于经济、技术实务不同,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,无船承运人经营业务的范围有较大区别,有的无船承运人兼办货物报关、货物交接、短程拖运,货物转运和分拨、订舱及各种不同运输方式代理业务,有的只办理其中的一项或几项业务。





无船承运人主要业务

1. 作为承运人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,签发货运单据(提单、运单),并对从接受货物地点到目的地交付货物地点的运输负责。

2. 作为总承运人组织货物全程运输,制定全程运输计划,并组织各项活动的实施。

3. 根据托运人要求及货物的具体情况,与实际承运人洽定运输工具(订舱)。

4. 从托运人手中接受货物,组织安排或代办到出口港的运输,订立运输合同(以本人的名义),并把货物交给已订舱的海运承运人。在上述交接过程中,代货主办理报关、检验、理货等手续。

5. 如有必要,办理货物储存和出库业务。

6. 在目的港从海运承运人手中接受货物后,向收货人交付货物。

对于货主来讲,将货物交给无船承运人运输,比交给传统意义上的承运人运输在手续上要简便得多,而且可省去委托货运代理人这一环节。


2015年11月1日,昶通物流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证、经备案的提单样式。